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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局: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免征契税

haixia002 2021-07-09 14320人围观 ,发现0个评论

  近日,财政部、税务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公告》称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非营利性质的学校免征契税。

  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限于上述三类单位中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的非营利法人和非营利组织。

  其学校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

  用于教学的,限于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同样享受契税免税优惠。

  https://www.sohu.com/a/476404306_105067?scm=1007.40.0.0.0&spm=smpc.ch25.fd-news.11.1625799687681llxM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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