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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2021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禁收与入学挂钩费用

haixia002 2021-02-25 13810人围观 ,发现0个评论

  新京报讯(记者 吴苹苹)民办学校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原则上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2月22日,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长沙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阶段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校服费等方面进行规定。

  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针对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方面,通知指出,应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

  同时,通知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此外,在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方面,通知指出中小学应严格落实“五限”,即“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政策,教材价格、版别要与报经批准的一致,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中小学教材、教辅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通知强调,今年春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执行。

  针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方面,通知进一步规定,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除伙食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在校服费方面,通知要求,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原则上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

  新京报记者 吴苹苹

  https://edu.sina.com.cn/zxx/2021-02-24/doc-ikftssap84892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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