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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号外: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判决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诞生!【附判决书】

changfu001 2018-06-29 18184人围观 ,发现0个评论

2018年6月28日上午十时,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支持了原告采用区块链作为存证方式并认定了对应的侵权事实。

以下为判决书节选的法院认为部分:


为此,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受邀连线《浙江之声》“飞扬访谈”栏目,与主持人飞扬一道为您解读这个区块链存证第一案,以下是对话实录精要(有补充):

主持人飞扬:张律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

张延来律师:这个案件案情并不复杂,是一个著作权侵权案,原告发现被告未经授权在网站上转载了其作品,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起诉到法院。

之所以这样一则普通的侵权案受到关注,是因为原告在向法院举证存在侵权行为的时候,并没有采用传统的公证处公证,而是使用到了目前最新的区块链存证技术,而且从案件一审的结果来看,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这一存证方式给予了认可,尤其是判决中较为全面的阐述了区块链存证的技术细节以及司法认定尺度,这在国内应属首例。

主持人飞扬:那么这个区块链存证具体是一个什么新事物?

张延来律师:区块链存证是区块链技术在存证领域的一个应用,以往我们保存证据通常需要借助公证处这类第三方权威机构,在公证员的见证下把证据固定下来,但是区块链存证是把证据信息保存到区块链上,做分布式存储,理论上讲区块链的每一个节点都完整的保存了证据信息(或者摘要),从而很难被篡改,作为一种新的存证形式,区块链存证具有安全、高效、便捷和低成本等特点。

主持人飞扬:区块链的核心原理是什么?除了存证还有其他的应用吗?

张延来律师:区块链并不是一项全新的技术,而是由时间戳、非对称加密算法和哈希算法等多个网络技术组合而成的一项技术方案。理解区块链的核心在于“去中心化”,也就是说把多个符合条件、有计算能力的“区块”组成一个“链”条,链条上的每一个区块都保存了完整的交易信息,所以并不依赖某一个“中心”机构去保存信息。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信息是分布存储的,相对更加安全、不容易篡改,而且信息的查询和交易理论上都能以更低的成本进行。

区块链最早的应用是作为一种虚拟货币,例如大家熟知的比特币、以太坊,但我国目前立法明令禁止发行代币。除了虚拟货币,区块链的应用十分广泛,例如存证、身份认证、数字资产交易、质量溯源、隐私保护、智能合约等等。

主持人飞扬:区块链作为当下火热的概念,也常常被不法分子用来做一些非法的行为,例如传销和诈骗,这方面您对公众有哪些建议吗?

张延来律师:其实我们注意到一个规律,一旦互联网出现某个新技术或者新概念,十有八九会被不法分子用于炒作和包装他们的违法行为。例如,今年四月份,西安就破获了全国首例区块链传销大案,涉案金额8000多万。对于这类问题,大家不一定非要掌握新技术的原理,只需要把握一点,就是传销的盈利模式是发展人头、发展下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产品或者服务,不给用户创造什么价值,只要是这样的模式,就要提高警惕。

另外,杭州互联网法院今天上线全国首个电子证据平台,这也是司法系统在证据、举证及存证领域内最前沿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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